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塗銷登記』!
留意塗銷登記的應備資料是否齊全,如有任何疑慮可向地政士或代書詢問哦~
《土地登記規則 第143、144條》
🔷已登記之土地權利,因權利之拋棄、混同、終止、存續期間屆滿、債務清償、撤銷權之行使或法院之確定判決等,致權利消滅時所進行之登記,稱之塗銷登記。
《民法 第762、764條》
▌申請方式
▌辦理塗銷登記應備資料《各縣市地政局/地政事務所》
《各縣市地政局/地政事務所》
因長時間未辦理抵押權塗銷,可能會有相關文件遺失、找不到債權人重新開立清償證明書,如需辦理塗銷:
* 補辦相關流程與資訊可向地政士諮詢。
▌注意事項!《土地登記規則 第7、148條》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民法、土地登記規則、各縣市地政局/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