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屋頂突出物』!
為一般住宅樓頂所看到的突出物,有些大樓頂樓像拱橋的設計,是為修飾與增強建物結構的耐震度,須留意空間用途,避免違反法規,也會有安全疑慮。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條》
🔷簡稱屋突,突出於屋面之附屬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在公寓大廈中屬於公設共用部分,禁止作為私人室內空間使用,常見於一般建物屋頂處。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條第十項》
▌相關規定整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條第九項》
類型 |
規定說明 |
水箱、水塔 |
屋突上高度合計6公尺內或設於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頂之屋突上高度在9公尺內或設於屋頂面上高度在2.5公尺內。 |
昇降機械 |
屋突上高度6公尺內或設於有昇降機設備通達屋突高度9公尺內或設於屋頂面上高度在2.5公尺內。 |
女兒牆 |
高度在1.5公尺內 |
人字型屋頂 |
限老舊房屋修繕高度在3公尺內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二十九條第三項》 |
*相關規定依各縣市訂定為準則
▌屋突相關查詢
1.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
依縣市查詢➡申請建照/使照執照:
2.全國地政電子謄本查詢系統:
建物所有權謄本:
*相關屋頂突出物規劃之用途,建議查詢使用執照或向建築單位人士確認。
▌注意事項
參考資料🔎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地政司、建築法、公平交易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各縣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