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地目』!
關於土地使用種類在許多舊權狀上記載著地目,但現今的土地使用種類查詢已經不同,須特別注意不能混淆,相關資料及法規,建議尋求專業人士或單位協助確認哦~
🔷日治時代為建立完整的地籍資料及登記標準,將土地使用類別,再細分各種分類,稱之為地目,用於顯示土地使用的情況。而地目等則制度已於民國106年1月1日正式廢除,但在舊式權狀仍記載地目。
《土地法 第2、4、10條》《都市計畫法 第32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2、3條》
*現行土地分類依照法規及權屬,有不同的分類方式。
-都市用地與非都市未編列用地 顯示為”空白”
-非都市顯示用地類別名稱
參考資料🔎內政部、土地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