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空屋稅&囤房稅』!
🔷針對空置房屋進行課稅,但目前房屋稅並未明確針對「空置房屋」課稅的法條。
《財政部》
(如各縣市之徵收細則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除了自住或公益出租用途的房屋外,針對非住家用的多房屋族群,按持有房屋數量及目的,房屋稅採差別稅率或累進稅率課稅,以避免投資客囤房,另特定房屋適用較輕稅率。
立法院於2023年 12 月 19 日三讀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之「囤房稅2.0」,將在 2024 年 7 月實施,且在2025 年 5 月正式課徵時,針對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者進行之新制課稅,將採「全國歸戶」機制,其囤房稅率由1.5%-3.6%,調高至2%-4.8%,依所在縣市採用不同課徵稅率。
▌注意事項!
參考資料🔎 財政部、財政部賦稅署、立法院、房屋稅條例、各縣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稅務局
延伸閱讀:房屋稅、自用住宅/用地(房屋稅地價稅)、房屋評定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