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不動產代銷』!
大部分對於不動產商業性廣告會有誤解!預售屋的建物特性皆為相同,且供給量較大,所以代銷公司可透過廣告媒介重複做宣傳。而中古屋的銷量有限,宣傳效果較不顯著!購屋時,多留意業者之間的性質是不同的哦~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4條》
🔷以一條龍銷售服務為主,服務對象包含起造人或建築業、有計畫買房的民眾。主要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代銷業者對於不動產的區域市場特性、建築師/工程的相關資訊有一定的了解。
-服務對象- 起造人/建築業(建商/營造等):
-服務對象- 一般民眾:
|
代銷 |
房仲 |
定義 |
整體市場需求,整批房屋銷售 |
散戶市場需求,單間房屋銷售 |
團隊服務 |
個人服務 |
|
服務對象 |
買方、建商 |
買方/賣方 |
主要銷售產品 |
預售屋/新成屋 |
中古屋/成屋 |
服務時間 |
簽訂買賣合約後終止 |
重視售後服務 |
說明 |
議價彈性較低 |
議價彈性較高 |
會以銷售建案與周邊其它建案做分析比較;包含基地大小/建材料資訊等建築的優點調查 |
主要以該房屋的狀況進行分析/ 周邊行情+生活機能調查 |
|
買方與建商的橋樑 |
協助處理買賣雙方需求 |
▌注意事項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4-1、32條》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