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繼承、贈與於《民法》屬無償取得,出售無償取得的不動產會被國稅局課較高的稅,所以我們更需要注意《持有期間的計算方式》。
在2016/1/1 以後取得的房屋,假若出售有獲利,依持有年間課徵不同稅率的房地合一稅。
持有期間的計算
個人持有期間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持有期間的計算
個人持有時間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
個人持有期間配偶持有期間
財政部解釋令 302 配偶贈與
在《夫妻財產共有制》的原則下
解釋令前 配偶贈與 持有期間《分開》計算
解釋令後 配偶贈與 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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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否獲利,皆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隔天起算30日內申報/繳稅
每年12月初檢視每年贈與額度是否已使用,配偶贈與及二親等間買賣過戶時需檢附國稅局核發之免稅證明 提供予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