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消防設備』!
消防是住宅安全重要的一環,包含、防災設施及逃生路線。 趁著新的一年,檢查家中的消防及電器設備是否符合規定,居住才安心哦!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條》《建築法 第77條》《消防法 第1條、第7條、第9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36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第8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2條》
🔷 由消防機關現場勘察及檢驗設置。依法規,公寓/華廈/大樓可透過社區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代表戶向消防機關:做申報、定期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設備的修繕,維持警報器功能正常。一般住戶可自行向消防機關了解適合的設備。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7條、第10條》《消防法 第6條、第35條》
避免隨意拆除緩降機等消防設備,會有違反法規之條例
1. 確認住宅或辦公大樓是否需申報及列管,或設置消防設備
2. 委託消防單位勘查
3. 確認設備維護與調整
4. 申報複查:需在15天內向消防機關申報
5. 定期檢查與防災演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9-1條》
為解決老舊住商混合大樓監管不易的問題,立法院修正法案:針對構造不符安全會強制要求補強
《消防法 第6條、第13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5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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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天及公寓 |
華廈 |
大樓 |
樓層 |
5樓(含)以下無電梯 |
10樓(含)以下有電梯 |
11樓(含)以上有電梯, 屬高層建築與超高層建築 |
室內消防栓及火警自動警報等設備 |
不需設置, 可備滅火器/警報器等 |
需設置, 5樓以下建議安裝滅火器/警報器等消防設備 |
需設置 |
特殊規定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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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護 |
較容易 |
較容易 |
較困難 |
消防宣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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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公寓需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消防法 第6條、第9條》
*通知後改善期限為7日
*集合住宅每年9月前申報完畢,未申報者會有罰鍰
*集合住宅及地下室停車場,管委會每年應實施1次消防檢查
《消防法 第35條、第37條》
參考資料🔎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