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於4/29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草案。
內容包含:
✔️未來實施碳費的配套機制
✔️一般及優惠費率
📅 草案預告期間:60日
📅 申報繳費:4/30完成前一年(1~12月)溫室氣體排放量登錄,5/31前申報繳納碳費(未滿一年者依比例計算)
🔖 重點整理
起徵點由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逐期下降。(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不適用起徵點扣減)
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
碳費=(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 收費費率
免費配額
碳費=收費排放量 × 收費費率
收費排放量=(排放量-免費配額)× 碳洩漏風險係數值
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
高碳洩漏風險事業:
註1:高碳洩漏風險事業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行業別排放密集度及貿易密集度認定。
註2:優惠費率:碳費徵收對象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依行業別、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於2014~2015年使用國內碳權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的比率為0.3。
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如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外碳權扣除碳費,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5%。
參考資料: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