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動產小辭典要和大家介紹的主題是『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賣方須如實告知房屋狀況,以保障買賣雙方交易權利!還有考量自身財力負擔,避免財力受損而產生糾紛與法律責任哦~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消費者保護法 第2條第七項》
🔷為保障購買成屋消費者之權利,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的買賣契約,須符合條款之規定及如實告知房屋狀況。契約買賣內容及過戶資訊,建議詳閱確認後做評估或尋求專業人士查驗。
▌2020年實行要點
*於108年10月31日公告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109年5月1日起生效。
▌應記載事項 《民法 第356、364條》
▌不得記載事項
*中央機關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係屬對消費者權益最低限度之保障。
▌簽約前注意要點 《消費者保護法 第17、56-1、58條》
*詳細內容規定至內政部地政司查閱或建議詢問專業人士做評估。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消費者保護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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